河南新版婚產假敲定 首創(chuàng)“獨生子女護理假”
來 源:工人日報發(fā)表日期:2016-05-30
5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版計生條例出臺。至此,一直以來備受職工關注的婚假、產假、護理假等政策的調整內容終于有了明確說法。其中,獨生子女家庭獲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護理假。
在取消原有的晚婚假制度同時,按照新規(guī),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3日外,增加婚假18天;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7天,鼓勵夫婦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如此一來,婚假最長可休28天。
與此同時,產假天數同樣有所增加?!稐l例》明確規(guī)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在國家規(guī)定外另增加3個月,并給予配偶護理假一個月。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規(guī)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個月”的產假。如果3個月的產假中有兩個月是31天,就可以休190天產假。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訂的《條例》還首次“照顧”到了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ǎng)老問題。其中明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
“今后,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均要視為出勤。”河南省衛(wèi)計委計生指導處處長王自立表示,此次《條例》修改增加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屬于全國首創(chuàng),是對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重要補充。
新規(guī)一發(fā)布,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大部分職工都表示歡迎,認為新規(guī)超出預期,尤其是婚假、產假天數的增加,能夠讓女職工及其家庭的權益有了法律保障。
但也有一些職工擔心落實難。在鄭州一家民營企業(yè)上班的小張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延長女職工產假是好事,但會不會讓一些企業(yè)單位在今后招聘時不太愿意招聘處于育齡期的女職工呢?
網友“@那年今日”認為,政府不能光有政策,不出配套措施,企業(yè)的生育成本加重,到最后還是職工買單。
記者注意到,自今年1月1日我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以來,除了對醫(yī)療系統(tǒng)婦幼健康服務資源提出更多要求外,不少用人單位為降低因“扎堆生育”帶來的生育成本,甚至出臺了“錯峰懷孕”、“排隊生子”等“奇葩”規(guī)定。而現實中,除一些重視執(zhí)行政策較好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外,很多用人單位尤其是民營企業(yè)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問題依然是一大難題。
截至目前,為與新計生法相適應,推進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已經有包括北京、上海、廣東、福建、天津在內的27個省份修改了本地區(qū)的計生條例,對生育政策進行完善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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