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行客戶4000萬存款失蹤 儲戶被指不懂常識
作 者:陳虹霖 來 源:理財周報發(fā)表日期:2013-03-18
盤錦工行前員工被訴高息詐騙4000萬,儲戶被指不懂常識。
“存一萬元就返還一千,攬儲的說法只是一個圈套,這明顯就是民間借貸、高利貸的性質(zhì),儲戶如果說毫不知情是有違常識的。”
2013年3月8日,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法院審理了一起金融詐騙案。案件的主角,是工商銀行盤錦市盤山縣遼河路儲蓄所前員工李學武。
據(jù)了解,李學武在2010年—2011年期間,以工商銀行信貸科科長的身份,用高息返點為引誘四處騙取存款,然后通過網(wǎng)銀轉走,投放高利貸市場,涉及儲戶60多名。
實際上,此人2012年4月份就已被逮捕,由于案件復雜,偵查前后已有一年時間,其間被騙儲戶多次上訪希望盤錦市工商銀行承擔責任。
從理財周報記者多方調(diào)查了解的情況來看,目前儲戶方與工商銀行的說法仍存在多處不一致的地方,工行在此事上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存在爭議。
“這個要由法院來斷定,3月8日只是第一次開庭,目前此案還沒有最終判決,所以不好隨便判斷。”熟知案情的當?shù)毓踩藛T陳力(化名)對理財周報記者表示。
據(jù)陳力透露,此次案件涉及的金額(包括利息等)達到4000萬左右,相關贓款正在追繳過程中。
違背常識的高利息引誘
2012年3月末,遼寧省盤山縣公安局先后接到程傳斌等6名被害人的報案,他們自己存入盤錦市工商銀行遼河路儲蓄所的巨額現(xiàn)金被人取走。接到報案后,盤山縣公安局開始對此系列詐騙案件開展偵辦工作。并于4月14日,將藏匿在沈陽市鐵西區(qū)的犯罪嫌疑人李學武抓捕歸案。
李學武雖被抓獲,但其轉走的錢卻早已被投入高利貸市場,全部追回的難度很大。2012年下半年,一則“遼寧盤錦工商銀行私辦網(wǎng)銀騙取儲戶925萬元拒不償還”的帖子開始在網(wǎng)絡上迅速流傳,并且不斷被各大網(wǎng)站更新轉載至今。
發(fā)帖人表示,“我們要向盤錦市工商銀行要錢,因為我們的存款是在他們的儲蓄柜臺上辦理的,是他們的工作人員欺騙了我們,盤錦市工商銀行必須承擔付款責任。”
同時該帖子上還寫道,“2012年3月26日我們到盤錦市工商銀行反映情況,該行領導承諾盡快調(diào)查給予答復。隨后該行工作人員一直與我們電話聯(lián)系,承認他們工作中存在失誤,并保證力爭在4月15日前按一年定期存款付本息。4月11日該行工作人員突然變卦,電話通知我們,我們的資金是通過網(wǎng)銀支取,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理財周報記者聯(lián)系發(fā)帖人張敏(化名)了解具體情況,她告訴記者,“2010年底,我們與自稱工行信貸科科長的李學武相識,他說要完成儲蓄任務,懇求我們到他們那存款一年,到期后除付存款利息外,每萬元付一千元返點利息。”
據(jù)李敏描述,“我們總共有60多個人,來自北票市,相互都是親戚朋友的關系。受到高回報的誘使,在李學武的指導下,于2010年11月19日將925萬元分14個存折存入盤山縣遼河路儲蓄所。”
“2011年11月22日,我們拿著存折去取錢,發(fā)現(xiàn)賬戶資金被人取走。”另一名儲戶張宙(化名)回憶道。“我們北票的人涉及得比較多,據(jù)我所知還有大連人王兆華被騙2000萬元。有媒體報道過,他也是聽熟人介紹,將錢存到指定的銀行,除了支付標準的利息之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360萬元作為感謝。說的是因為存款可以幫助銀行完成吸儲任務。而且,在他將錢存進去之后,很快就拿到了這360萬元。”
對于上述說法,當?shù)毓踩耸肯蚶碡斨軋笥浾叻治觯?ldquo;存一萬元就返還一千、存進銀行就能拿360萬,這么高的利息哪家銀行可能給,攬儲的說法只是一個圈套,這明顯就是民間借貸、高利貸的性質(zhì),對此儲戶如果說毫不知情是有違常識的。”
復雜的案情:李學武是誰?
錢如何被轉走?
“其實李學武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已經(jīng)不是我們工行的員工了,這是他作為個人的詐騙行為,和工行沒有關系。”
理財周報記者聯(lián)系上熟知此事的工行遼寧省分行相關人士,他表示,“據(jù)我所知,盤錦行第一時間向公安局報案了,而且檢察院、公安局都給我們出示過案件調(diào)查的初步結果,認為和我們盤錦工行是無關的。”
張敏則對工行的上述說法表示不認同,“工行這是推脫責任的說法,以前我們找到他們還推脫說李學武是里面的臨時工。”
張敏向理財周報記者回憶道,“當天在李學武的指導下,我們北票這邊一共8個人前去儲蓄所,填寫姓名之后,存款手續(xù)中的其他內(nèi)容均由儲蓄所所長張德勇和工作人員趙宇紅填寫。而且我們對辦理網(wǎng)上銀行之事并不知情,后來才知道他們辦好U盾之后并沒有交給我們,而是給了李學武,李學武通過U盾將錢卷走,而他每取走一筆銀行存款,趙宇紅就會得到4萬至5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張敏表示,“他如果不是里面的員工、不通過另外兩個人的配合怎么能完成上面這些步驟。”
對此上述情況工行人士則向理財周報記者表示,“有關的案情,由于時間太久我已記不太清。這些投訴人的說法只是一面之詞,中間存在很多的漏洞和疑點。”
“我記得當?shù)刂邪言敿毜淖C據(jù)都有提供給我們遼寧省分行,我們的證據(jù)是站得住腳的。但我現(xiàn)在出差,相關的材料沒有辦法詳盡地提供。”工行的這位人士解釋說。
由于雙方的說法相差甚遠,理財周報記者輾轉聯(lián)系上熟知案情的當?shù)毓踩藛T陳力。
陳力告訴理財周報記者,“據(jù)調(diào)查,李學武只是里面一個辦公室的普通辦事員,而不是信貸科長。至于當時還是不是里面的員工,什么時候被開除,這些都不是關鍵點。其實即使他在職,他所做的事情也屬于個人行為。”
另外,陳力向理財周報記者透露,“這些儲戶存款的時候把密碼告訴了李學武,辦了網(wǎng)銀之后,有的是柜員直接把U盾給了李學武,有的則是儲戶自己沒拿走。”
“關鍵是儲戶自己透露了密碼,這才給了李學武作案的機會,網(wǎng)銀轉賬密碼和U盾缺一不可。”
陳力認為,“正常情況下誰會把自己存折的密碼告訴別人?這些儲戶很可能是在最初就和李學武達成了某種默契,儲戶自己也是有責任的。這其實就是民間的高利貸行為,出事之后想把責任轉嫁給銀行。”
而值得一提的是,同樣被儲戶所投訴的儲蓄所所長張德勇和工作人員趙宇紅目前仍在工行上班。而趙宇紅當時曾被警方以“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罪”批捕,但因證據(jù)不足被退回。
陳力表示,“我們前后也是調(diào)查了一年了,的確是李學武的個人行為,沒有證據(jù)證明趙宇紅參與此事,而儲蓄所所長就更沒有證據(jù)了。”
對于陳力的說法,儲戶張敏表示,“他們一直都是向著工行的”,且多名儲戶均一口咬定,“我們不是把錢借給李學武個人的,是存在工行的,錢不見了工行怎么能不負責任。”
從理財周報記者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銀行和儲戶之前的各種爭議仍然有許多模糊的地方,雙方所表達的信息均有所保留,究竟事實真相如何仍然撲朔迷離,工行有無責任,這一切還有待法院最終的判決。
謎團未解
據(jù)儲戶張宙稱,“李學武將存款取走之后,用來放高利貸、投入鋼材市場,買地等等?,F(xiàn)在公安在追贓款,追到多少還給我們多少。但情況不理想,聽說一半的錢都要不回來。”“剩下的錢,公安建議我們起訴李學武和工商銀行,讓兩者按比例來承擔,不過最終要看法院怎么判。”
實際上,李學武這類以攬儲名義騙取存款的情況并不是個例。之前有媒體報道“浦發(fā)銀行河南鄭州一支行行長,2年時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計達63億,最終資金鏈斷裂”的案件,同樣是以銀行攬儲為借口,以高利率回報為誘餌,四處騙取存款,然后將錢轉走投入高利貸市場。
“天上不會掉餡餅兒,”公安人員陳力也借由理財周報的平臺勸告投資者,“我們遇到很多類似的案件,手段都差不多,銀行給出高于4個點的利息已經(jīng)很不正常了,一萬一年給1000元的利息,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高利貸,不管他是以銀行的什么職務的身份來跟你談。并且自己的密碼怎么能告訴其它呢?這是基本的常識。”
“所以這些儲戶在這件事情上自己是要擔一定責任的。”陳力表示。
就此類案件,理財周報記者咨詢的多位銀行業(yè)內(nèi)人士,均表示,“銀行多少都是存在一定的管理責任。”
中國銀行上海某支行客戶經(jīng)理告訴理財周報記者,“不同銀行甚至不同地區(qū)、支行管理風險控制的力度和重點都存在差異。比如說辦理網(wǎng)銀業(yè)務,以前很多銀行不用當事人,只要帶上自己和開戶人的身份證就可以代辦。不過現(xiàn)在普遍管得嚴了,都必須要本人才能辦理。”
“如果按這些儲戶的說法,8個人辦理了14張存折和網(wǎng)銀業(yè)務,可以說明當時這家儲蓄所在風險把控上是比較松的,對自己的員工管理存在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