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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危機與國家治理

完善國家治理體系

基于對中西方歷史的分析,以及對當前國內“轉型危機”和“國家治理危機”觀察比較,我認為“國家治理”的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塑造共同價值體系。任何一個穩(wěn)定的國家,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維護民族文化精神和價值。當一個社會在意識形態(tài)和核心價值體系認同感較強時,國家治理相對容易實現。但意識形態(tài)本身應該是開放的,允許社會參與討論,而不是強加和灌輸。核心價值體系本身也應該是開放和多元的,在不斷調試中達到多數人認可。

第二,強化國家權威。因為國家治理離不開決策,決策需要權威來執(zhí)行。權威不是靠壓制,權威在不同體制下的合法性需要有更多的討論,在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的基礎上,實現權威的有效性和認可度的改進。

第三,提升國家治理執(zhí)行力。執(zhí)行力提升需要靠一個組織良好、有效的政府職能體系來完成。從我國現實來看,這需要進一步的政治體制改革,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擴大執(zhí)政黨、國家各級官員的政治合法性。改進執(zhí)行體系,適應變革中的政治經濟社會環(huán)境。

第四,促進經濟持續(xù)發(fā)展。任何一個國家治理能力都和經濟發(fā)展成正比。經濟發(fā)展意味著國家可供支配資源的增多,就有更多的資源來改善社會服務。當前很多轉型危機都是由于經濟急劇滑坡造成的,國家在經濟發(fā)展中需要制定宏觀經濟政策,保持和促進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

第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是國家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通過國家來控制再分配,給予社會弱勢群體基本的保障。社會保障的重要性,是其保證了不會因為突然的經濟危機導致人們失去經濟來源,進而造成社會的動蕩。

最后,增加國家與社會互動。當前社會公眾參與程度還不夠深入。在相關行政管理體系改革配套的基礎上,通過個人和組織的積極參與,實現暢通而有效的互動,緩解國家和社會的各種沖突。如當前對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強調,突出了其本身不僅僅是管制,還需要社會各層面的創(chuàng)新合作形式等。

(作者系北京大學政府與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本文由本報實習記者劉穎昳根據作者講座記錄整理,北京大學臧雷振博士對本文亦有貢獻。)

 

來源:科學時報 作者:徐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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