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教師

黃克劍:“名”的自覺與名家

二、孔孟與“名”的自覺

與老子的“法自然”之“道”不無緣契而又大異其趣,孔子所謂“道”乃“為仁”或“成仁”之“道”。這“道”的價值趣求在于“仁”,而“仁”的發(fā)現(xiàn)和弘揚張大又有賴于人。單是由“仁”領(lǐng)悟人之所以為人而又由“仁”與“人”領(lǐng)悟“道”之所以為“道”這一點,即可認(rèn)定孔子之“道”決不至于像老子之“道”那樣因否棄人為而否棄“名”、“言”。不過,孔子也決不會執(zhí)泥于“名”、“言”,《易傳》就曾援引孔子的話說“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易傳?系辭上》)?!皶槐M言,言不盡意”之“不盡”,是對“書”(文字)、“言”在抒言、達意上非可越度的界限的檢討,也是對“書”、“言”在抒言、達意上非可捐棄的功能的認(rèn)可,這檢討和認(rèn)可表明了孔子對“名”、“言”價值的相當(dāng)?shù)淖杂X。

孔子不曾像老子那樣著意為不可道之“道”標(biāo)舉“不言之教”,對于言說亦如對于仕、止、久、速,他有別于老子一類隱者的一貫態(tài)度是:“無可無不可”(《論語?微子》,下引《論語》僅注篇名)——不拘泥于這樣,也不拘泥于不這樣。他從不在言說中作抽象推理,甚至也全然不用老子式的玄言或詭異之辭。在孔子這里,其言為“道”而言,其默為“道”而默,對于言、默的“無可無不可”始終出于對一以貫之的“為仁”之道的眷注?!兑讉鳌芬鬃诱Z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保ā兑讉?系辭上》)孔子對相對于“語”的“默”的看重,尚可證諸《論語》:

子曰:“予欲無言?!弊迂曉唬骸白尤绮谎?,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陽貨》)

子曰:“默而識之,學(xué)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述而》)不過,孔子示人以“默而識之”,本身已經(jīng)是一種“言”;“默”不可自明,稱“默”不能無言。沒有“言”的點化,“默”只是一團冥昧,而冥昧終究與真切寂闃的生命體證無緣??鬃又亍澳倍坝麩o言”,唯其如此,他對設(shè)言立辭卻又格外經(jīng)心。他有“辭,達而已矣”(《衛(wèi)靈公》)之說,這“達”是一種引發(fā),也隱示著一種導(dǎo)向,而如此引發(fā)、導(dǎo)向乃是儒家教化創(chuàng)始者用“辭”的意致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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