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教師

黃克劍:“名”的自覺與名家

三、墨家與“名”的自覺

老子、孔子之后,墨子在道家、儒家之外另立一種教化,為抗衡儒術以闡揚“兼愛”、“非樂”的學說,開了字句必較的論辯之端。與老子所行“不言之教”形成鮮明比勘,亦與孔子“欲無言”而導人以“默而識之”的態(tài)度大相徑庭,墨子頗看重“言談”或“談辯”。他以為:

賢良之士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此固國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墨子?尚賢上》,下引《墨子》僅注篇名)

譬如筑墻然,能筑者筑,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后墻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后義事成也。(《耕柱》)“言談”或“談辯”不可能不借重“名”、“言”,對“言談”、“談辯”的看重表明了墨子對“名”、“言”的自覺,而且,這自覺比起老子的言“不言”、孔子的“欲無言”來,對“名”、“言”的正面價值更多了些積極的肯定。

墨子施教幾乎無處不取論辯方式,其辯鋒之雄于《墨子》中所輯纂的諸多篇章隨處可見。其好辯亦頗善辯,這好辯與善辯顯然寓托了他對“名”、“言”本身的信賴。在辯論中,墨子往往對論爭雙方所用概念(“名”)的辨析分外執(zhí)著。例如,他說:

今逮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禹征有苗,湯伐桀,武王伐紂,此皆立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謂誅也?!保ā斗枪ハ隆罚┠臃磳ヂ?,卻并不否定禹征有苗、湯伐夏桀、武王伐紂那樣的誅伐,所以他分外要區(qū)別“攻”和“誅”。由分辨不合道義的“攻”和合于道義的“誅”,他提出了措辭用語所不能不留意的“類”、“故”范疇。墨子著述中說到“類”的地方并不多,但“類”作為論說“言談”規(guī)則的一個重要范疇在他這里是沒有疑義的。(見《公輸》)與“類”相比,墨子言及“故”之處要更多些,而且除業(yè)已提到的“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外,從如下的一些說法亦可看出其對“故”在范疇意義上的理解: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識其利、辯其故也?!保ā都鎼壑小罚?/p>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當天(夫)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非命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分享到: